入宿資格

1. 有短暫住宿需要的男士﹔及
2. 申請者需有自我照顧能力﹔及
3. 申請者需無傳染病、吸毒、濫用藥物或滋擾行為﹔及
4. 申請者適合群居生活;及
5. 申請人之每月收入不超過申請入住公屋之最高限額;及
6. 申請人需有短期內可實踐的離宿計劃及執行時限;及
7. 需繳付按金及上期租金(綜援租金$2515 非綜援租金則為$1885);及
8. 露宿者及有露宿危機人士可獲酌情優先考慮

申請服務方法

有需要人士必須由社工轉介,轉介表可於本網頁下載或致電宿舍索取。

收到轉介表後,宿舍主管會約見轉介社工和申請人,安排參觀宿舍及面談。

申請人需要驗肺,以確保入宿時沒有傳染病,體檢報告需由政府認可的註冊西醫簽署。

下載表格:

退出服務方法

1.租約期滿,住宿期最長為6個月,並需按期遷出;
2.遷出前一個月書面或口頭通知宿舍主管,提前終止租約,並親身辦理手續;
3.若舍友違反本宿舍守則(所有舍友均會在面試/入宿時,職員會詳細告知。) ,宿舍可終止服務,舍友須限時搬離。